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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文章] 上海静安,一男子去采耳店找了位女技师服务,二人还发生了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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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24 14:11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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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kkokone 于 2024-5-24 15:06 编辑 . C6 N+ m! q0 h& o  C4 ~8 {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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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静安,一男子去采耳店找了位女技师服务,二人还发生了关系,事后付了695元的采耳费。谁知两个月后,警方从女技师的交易记录找查到了男子,于是对男子采取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( l1 l2 A& i5 N
男子不服,他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,要求撤销处罚。法院这样判!
* M" D6 E: U8 P& ]( O# s- G​​事发当天,男子徐某闲来无事,就独自来到一个小巷子里的一家采耳店消费。在老板的推荐下,徐某选择了女技师谭某为其服务。后在谭某的带领下,徐某进入了一个包间。​
. t( o* Q5 A+ R+ b在整个采耳过程中,徐某与谭某愉快的交流着。突然,徐某尝试询问谭某是否愿意发生关系,并表示会给足够的报酬。​谭某考虑再三后便同意了,二人就在包间里满足了彼此。事情办完后,徐某向谭某支付了695元,便匆匆离开了。​0 a+ j# Z/ s1 _( c# w: q# [
谁曾想在2个月后,警方接到举报并查获了这家采耳店。随后,谭某的交易记录被警方翻了出来。​后警方将相关嫌疑人一一传唤到案,足足有150多人,而徐某正是其中之一。/ {( u* C( h& {
​经过谭某的指认,徐某被警方认定构成pc,故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,并下发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和《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》,徐某和徐某的家属均签字确认。* @& g' B& P8 i# v/ [( \
​可事后,徐某越想越不服气,这都过去2个月的事了,现在还来抓人,已经过了时效了。​况且,徐某认为自己只和谭某见过一次面,而且已经2个多月没在见过了,谭某根本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的,应该是公安机关滥用职权,让谭某点到哪个就罚哪个。​之后,徐某便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,要求撤销处罚。​
- r* y9 G* x3 p5 g' ]( m& @9 l* i那从法律上来讲,徐某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呢?9 a; j: N" k$ E* }
​一、先确认徐某是否存在pc的事实。​由于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件,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34条规定,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,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。​也就是说,公安机关得证明徐某存在pc的事实。# ?) i0 Y3 P" q* d0 j
​在法庭上,公安机关提交了以下证据:​
6 y0 C  [1 W' W4 V! D9 K1 T1、对徐某的询问笔录并有徐某的签字确认,拟证明徐某自己承认了pc事实。( A8 t  S' r9 p
​2、采耳店的服务价目表以及徐某的转账记录,拟证明这是695元超出了一般采耳的费用,超出部分属于嫖资。​" W4 ?# G, P  H4 H! I7 |
3、谭某的询问笔录以及指认视频,拟证明谭某承认与徐某发生了不正当交易行为。​  m9 Q) B- }9 ^1 ~4 a& G' h' N6 }+ o) s
综上,可以证明徐某存在pc事实。0 n' d: [/ [2 ~& J
​二、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。5 J! [! _! D8 f/ _; l$ {
​首先,徐某认为此事超过了2个月,公安机关就不能处罚了,但是这个说法没有法律依据。​/ q; U. o9 _( J  o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2条规定,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,不再处罚。​也就是说,自徐某的pc事实成立后超过6个月的,公安机关才不能处罚,而徐某pc才发生2个月后就被发现了,所以并未过处罚时效。​
# u9 ~8 r; G8 A# g* ^' _其次,既然徐某的pc事实成立,且徐某未能提交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不合法的证据,那应当予以处罚。​0 p6 w  K+ {7 E; l2 n% N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6条规定,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​: G6 K" D, W  |( i
在上述规定中,情节较轻的情形,一般表现为: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,但是尚未发生关系的。​
# B' I" l4 T& Z& K本案中,徐某不仅与谭某谈妥了价格,也发生了关系,事后支付了对价,这并不符合情节较轻的情形。​
4 U) s6 ]6 J- O9 ]4 ]0 b5 Y综上,公安机关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,符合法律规定,且裁量适当。​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了徐某的诉请。 联系时请说是在爱上海同城对对碰交友网看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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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5-31 17:38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所以,1、必须现金,2、必须不承认。这样,就只有小姐的指认。没事别加小姐微信,没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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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6-3 03:57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小西西 于 2024-6-3 04:01 编辑
3 N+ m3 f( I) }7 j: w/ S0 N
mianmianbaba 发表于 2024-5-31 17:380 X& f; D* @9 @, q2 N$ I1 `. z
所以,1、必须现金,2、必须不承认。这样,就只有小姐的指认。没事别加小姐微信,没必要。 ...

2 }7 D( G9 R" ?5 p: l' ^其实可以用好几个手机账号付 700块钱一个付200 另一个付200 再一个付300 这就不会差的这么详细了: N+ V3 `, Z1 X% ?2 V8 d' i) o
! I3 v6 k1 B0 Q9 O  g
但是 婊子无情 如果真的查的话用现金也有可能被监控查到 其实也可以采耳部分用手机支付 超出部分用现金支付" {1 v8 v4 U- z5 ~! D7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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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6-23 03:03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即使有记录也可以删掉的 只能说私密度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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